【财经时报 1月16日 北京电】两岸金融监管部门于去年11月16日签署的《两岸监管金融合作备忘录》(MOU)于今日正式生效。除了允许两行银行可以互设分行外,台湾银行业有望直接参股大陆银行。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正在筹划引进台资银行股东的福建海峡银行(原福州市商业银行)的有关人士表示,已经从一些台湾银行方面获知这一消息,但还没有从银监会得到准确的说法。
上述消息人士称,如果台湾银行业确实可以直接参股大陆银行的话,将有利于福建海峡银行尽早引进台资股东。
在MOU签署前,曾有台资金融机构参股大陆银行已经出现过一例,但并非直接投资。台湾富邦金控2006年通过其在香港的子公司富邦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以约5亿元人民币购入19.99%的厦门商行股权,但直至2008年12月,这一交易才获台湾「金管会」核准,程序相当繁琐。
此外,MOU生效后,7家在大陆设立代表处2年以上的台湾银行也有望升格为分行。包括于2002年成立的彰化商业银行昆山代表处、国泰世华商业银行上海代表处、合作金库银行北京代表处、华南商业银行深圳代表处,以及2003年成立的台湾中国信托商业银行北京代表处、台湾第一商业银行上海代表处、台湾土地银行上海代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