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时报 1月26日 上海电】目前,沪深交易所已向各大券商下发《融资融券交易试点会员业务指南》并公开征求意见,指南规范的内容涵盖了融资融券交易权限开通、交易流程等各个方面。
中国证券报周二称,截至25日上午,上交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会员业务指南公开征求意见已经结束,深交所的业务指南仍在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
该报援引消息人士的话报道,交易所下发的规定对融资融券交易权限开通、交易流程、保证金比例等九大方面进行了详细规范。「主要内容是根据证监会此前发布的系列文件的原则进行细化所制定的,并没有太大的改动。」
据介绍,指南特别针对异常交易情况做出规定,详细列举了包括「停牌」、「退市」在内的账户异常、担保品异常等各种异常交易情况,要求券商重点监控,并制定了异常交易情况的报告制度。
证监会上周五公布了《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审批》行政许可事项,明确申请融资融券试点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等规定。
文件称,申请融资融券业务券商必须符合的条件包括最近6个月净资本均在50亿元以上;最近一次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为A类;具备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所需的自有资金和自有证券,自有资金占净资本的比例相对较高;已开发完成融资融券业务交易结算系统,并通过全网测试等七大条件。
本周末相关券商将进行第三次融资融券全网测试,这也意味着融资融券业务的试点工作已经进入到冲刺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