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 北京电
合理分配改革之路漫漫,国家多年以来虽一直研究合理分配国民收入,但是回顾历史,参考现实依然道路维艰。
2009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先传递出决策层关注国民收入分配调整的信号;之后,胡锦涛、温家宝、李克强以及各有关部委负责人,分别在不同场合提出,要加大国民收入分配调整力度,以适应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一份名为《关于加强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的文件据传由发改委出台,2004年便开始酝酿,并在2007年至2009年间前后举行了六次征求意见讨论会,却终未能与公众见面。
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研究所所长杨宜勇近日在接受国内搜狐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方案已经转到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处,中央领导表态需要修改,但不是推倒重来。」杨宜勇同时提醒,公众不应对这个方案期望太高,「毕竟一个文件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只是向前推进一步而已。」
回顾历史
改革开放之初,收入分配曾是中国体制改革的第一个「抓手」。1978年至1984年间,打破平均主义、恢复按劳分配原则、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当时的主旋律。具体体现则是在国有企业中打破「大锅饭」,在农村搞联产承包责任制等。
之后,一直到1992年,中国收入分配改革开始步入一个探索期。国有企业改革逐步展开,除了按劳分配,其他分配方式的合法性逐步得到确认。这一时期,不同社会群体之间收入分配差距进一步加大,但尚未成为社会主要矛盾。
从1992年起,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中国收入分配体制改革进入市场导向阶段,确立了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并明确提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的分配政策。
从2003年开始开始出现收入差距的苗头,中国政府陆续出台一系列措施,应对收入分配差距持续扩大带来的压力。这些措施包括免除农业税、建立最低工资制度、加强劳动执法以及加强区域发展协调等。因此,2003年被看成新一轮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起点。
相关调查显示,从1988年至2007年,收入最高10%人群和收入最低10%人群的收入差距,从7.3倍上升到23倍。雪上加霜的是,近年来,不同社会群体之间财产性收入更加悬殊,为不断扩大差距推波助澜。自2003年至今,如果说在「提低」方面有切实成效的话,「扩中」和「调高」则乏善可陈。
在「调高」这个政府本应大有作为的领域,迄今也未有大的突破。对于高收入群体,累进所得税率并未上调。而公众最为关注的物业税和遗产税,具体推行仍无时间表。
以2006年为例,中国居民收入在整个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仅为44.2%,远低于发达国家60%到70%的平均水平。即使纵向比较,这个比重也是下降的,如1999年居民收入还占到了国民收入的48.9%。
中国的基尼系数2007年约为0.408,比2005年的0.41略有下降。但收入分配改革仍未真正破题。
据美林全球财富管理、凯捷顾问《2009年亚太区财富报告》预测显示,随着中国经济的迅猛增长,到2018年,中国富人所拥有的财富总值有望进一步迅猛增长,人数也将达到2008年的3倍以上。
在过去的二三十年中,中国在减少贫困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截至2007年,中国的农村贫困人口约为1490万人,已不足农村总人口的2%。但按照国际标准来计算,截至2005年,中国仍拥有2.54亿贫困人口,这一数字仅次于印度。中国的贫困线设定标准,还不足国际标准的一半。
参考现状
时至今日,地区收入差距、行业收入差距、城乡收入差距,以及不同社会群体之间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化,已经把这个国家撕扯得面目全非。
2009年10月,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研究所发布的《促进形成合理的居民收入分配机制》报告指出,当前中国居民收入分配机制存在三大问题:
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总体上呈不断扩大的态势。进入21世纪后,城乡居民收入的相对差距和绝对差距开始加速扩大,「目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处在历史最高水平」。
微观分配机制存在系统性「缺陷」。具体表现在工资决定机制的不合理、工资增长机制不完善、职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的不健全,中国尚未形成一个职工工资随企业效益发展而同步提高的增长机制。